更新时间: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罚款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
宋柳莹:
本机关于2026年5月21日依法对你作出罚款催缴通知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罚款催缴通知书》,内容是:
本机关于2025年9月23日依法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亚吉阳综执普罚决字〔2025〕第264号),要求你自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本机关(地址:吉阳区迎宾路同心家园八期3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开具“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纳违法收入人民币壹佰柒拾贰万玖仟伍佰柒拾壹元整(¥1729571.00)。因你逾期未履行该处罚决定,本机关于2026年1月22日依法向你送达《履行义务催告书》(三亚吉阳综执催告字〔2025〕第63号),要求你自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上述违法收入,但你逾期仍未履行该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上述违法收入。逾期不缴纳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你要求陈述申辩的,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罚款催缴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
罚款催缴通知书-宋柳莹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6年5月26日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同心家园八期3号楼
联系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队
联系电话:0898-8822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