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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罚款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
陈孟德:
本机关于2026年4月6日依法对你作出罚款催缴通知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罚款催缴通知书》,内容是:
本机关于2025年9月20日依法向你送达三亚吉阳综执普罚决字〔2025〕第2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自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因你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2026年1月14日,本机关依法向你送达《罚款催缴通知书》(三亚吉阳综执催缴字〔2026〕第1号),要求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但你逾期仍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限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及加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你要求陈述申辩的,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罚款催缴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
罚款催缴通知书(陈孟德)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6年4月9日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同心家园八期3号楼
联系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队
联系电话:0898-8822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