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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罚款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
  • 索 引 号: 32404199-2/2026-06426
  • 主题分类: null
  • 发文机关: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 成文日期: 2026-04-20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0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罚款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 2026-04-20 09:49:44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罚款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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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于202641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罚款催缴通知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罚款催缴通知书》,内容是:

本机关已于20251028日对你公司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亚吉阳综执罚决字〔2025〕第396要求你公司自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缴纳罚款前应先到本机关(地址:吉阳区同心家园八期3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开具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但你公司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催告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你公司要求陈述申辩的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罚款催缴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罚款催缴通知书-安徽昌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利天珺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6420日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同心家园八期3号楼

联系部门:应急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898-8822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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