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限期搬离物品的公告
三亚吉阳综执强拆告字〔2026〕第6号
海南鸿洲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接到市民投诉举报,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7日到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2号鸿洲时代海岸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涉嫌存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行为。经查,2008年你公司取得原三亚市规划建设局的审批,许可你公司建设鸿洲国际公馆酒店式公寓项目,其中4#商业楼审批内容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41.36平方米,已于2011年办理土地房屋登记,登记建筑面积为143.36平方米。你公司擅自将4#商业楼北侧11f-16轴至11f-18轴交11f-C轴至11f-F轴区域加建墙体围合,并将顶部镂空形式的格栅改建为楼板,形成房间,增加建筑面积146.64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以及《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3月20日对上述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使用在上述违法建筑物内的全体人员于2026年3月19日24时前自行清理该建筑物内的所有物品,并撤离该建筑物。逾期不清理、搬离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清点、搬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强制拆除活动。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