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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限期搬离物品的公告
  • 索 引 号: 32404199-2/2025-0618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 成文日期: 2025-10-29
  • 发文字号: 三亚吉阳综执强拆告字〔2025〕第25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限期搬离物品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5-10-29 16:53:00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限期搬离物品的公告

三亚吉阳综执强拆告字〔2025〕第25号


付劼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在吉阳区迎宾路清平乐小区十六号楼第9层建设2处玻璃门窗围合封闭公共区域,门窗面积分别约为4平方米和1平方米,总门窗面积约为5平方米,围合建筑面积约为5平方米,用于日常居住使用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9月26日现场核查,付劼已自行拆除部分门窗面积约为3平方米,剩余未自行拆除门窗面积约为2平方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以及《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于202511月11日对上述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居住在上述违法建筑物内的全体人员于202511月1024时前自行清理该建筑物内的所有物品,并撤离该建筑物。逾期不清理、搬离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清点、搬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强制拆除活动。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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