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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综合业务受理及审批辅助运行支撑服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的询价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我单位拟开展综合业务受理及审批辅助运行支撑服务项目工作,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保障。为做好项目招标工作,现需确定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一、代理项目名称:综合业务受理及审批辅助运行支撑服务项目。
二、代理项目预算金额:2880000.00元。
三、主要工作或委托内容:综合业务受理及审批辅助运行支撑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相关工作。
四、服务期限:签订代理合同至招标资料汇编完成移交。
五、招标代理费计价及支付
招标代理费用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标准收取,由我单位支付。
六、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严禁分包或转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
七、报名资料递交
(三)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18:00止。
八、评定办法
我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贵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择报价单位,并与之签订相关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贵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性内容。
(二)本次询价仅作为我单位了解市场行情和选择招投标代理机构的参考依据,并非最终的采购决策。
三亚市吉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