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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海南文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向我局提交店面招牌备案申请,我局于2026年6月16日予以通过。经核实,该招牌位属于公共区域,由三亚顺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但你公司在申请店面招牌备案时并未征得关联的物业公司和业主同意。本局于2026年7月16日向你公司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根据《三亚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三亚市店面招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你公司不符合店面招牌备案基本标准,我局决定撤销你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取得的《店面招牌备案证》(吉审店招备字〔2026〕第453号)。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公司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吉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同心家园八期5号楼一楼
邮编:572000 联系电话:0898-88656293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