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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重点区域防洪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 索 引 号: 32414454-5/2026-0521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2026-01-16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重点区域防洪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更新时间: 2026-04-29 17:33:55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三亚市重点区域防洪工程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隶属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受吉阳区政府委托开展实施土地征收的各项相关事务,包括协调、服务和督查推进项目征地工作;协调各村(居)委会、村(居)小组配合做好各项征地工作;承办吉阳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绩效目标

本项目绩效目标为足额拨付项目资金,用于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相关支出,完成土地、青苗及地上附属物征收补偿工作,保障项目整体顺利推进。具体细化为产出、效益、满意度三大类指标,全面衡量项目实施成效。

二、绩效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对比

(一)预期目标

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地、青苗及地上附属物的征收补偿工作,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实际完成情况

已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大部分土地、青苗及地上附属物的征收补偿工作,但因厂房征收补偿评估结果未出具,剩余资金暂未支出。

三、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按照市政府征地调查通知要求及征地工作规范流程组织实施,已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地、青苗及地上附属物的现场清点、丈量工作,经被征收人签名确认无误后签订补偿协议,补偿费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直接拨付至被征收人指定账户。目前因厂房补偿面积评估报告尚未出具,导致剩余资金暂未支出。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2025年度预算资金总额18587814.00元,均为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12885621.88元,资金执行率69.32%。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 数量指标

征收厂房面积:年度指标值为≥5660平方米,实际完成值为0平方米,完成率0.00%。完成情况:因厂房补偿面积评估结果未出具,导致厂房征收补偿暂未完成。

征收土地面积:年度指标值为≥47.42亩,实际完成值为47.42亩,完成率100.00%。完成情况: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已全部完成。

2. 质量指标:支出合规性

年度指标值为“合规”(定性),实际完成值为“合规”,完成率“基本达成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严格遵循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已拨付资金流程规范,支出审批手续完备,无违规支出情况。

3. 时效指标:补偿款支付及时率

年度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00%。完成情况:已拨付的补偿款均在规定时限内足额支付到位,切实保障了被征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保障后续建设

年度指标值为“保障”(定性),实际完成值为“保障”,完成率“基本达成目标”。完成情况:土地征收补偿已完成,为项目后续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被征拆户满意度

年度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90%,完成率100.00%。完成情况:通过规范征收流程、及时支付已达成协议的补偿款,被征拆户对已完成的工作表示认可,满意度达到预期标准。

五、绩效自评

本项目2025年度因厂房征收补偿评估结果未出具,导致资金执行率为69.32%,“征收厂房面积”指标未完成。但已完成的土地征收、资金发放合规性、补偿款支付及时率、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指标均达标,整体绩效自评总得分为86.93。

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厂房补偿评估工作,待评估结果出具后及时拨付剩余资金,推动项目建设,力争后续达成全部绩效目标。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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