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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龙湾玫瑰谷景区升级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隶属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受吉阳区政府委托开展实施土地征收的各项相关事务,包括协调、服务和督查推进项目征地工作;协调各村(居)委会、村(居)小组配合做好各项征地工作;承办吉阳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绩效目标
本项目绩效目标为足额拨付项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相关支出,保障项目整体顺利推进。具体细化为产出、效益、满意度、成本四大类指标,全面衡量项目实施成效。
二、绩效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对比
(一)预期目标
足额拨付项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相关支出,保障项目整体顺利推进。
(二)实际完成情况
因海南玫瑰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投入金额未满足约定的拨付前提,本年度未进行资金拨付。
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按照相关工作规范流程组织推进,因海南玫瑰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投入金额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资金拨付前提条件,本年度未进行资金支付。项目整体推进需待满足拨付条件后,再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完成资金拨付。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2025年度预算资金总额29000,000.00元,均为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0元,资金执行率0%。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 数量指标:完成投入额
年度指标值为≥10000万元,实际完成值为6700万元,完成率67.00%。完成情况:海南玫瑰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审核实际投入约6700万元,未达到1亿元的拨付前提要求,导致项目补偿资金未拨付。
2. 质量指标:补偿资金支付准确率
年度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0%,完成率0.00%。完成情况:因玫瑰谷公司投入未满足拨付前提,本年度未进行补偿资金拨付,无支付数据可核算准确率。
3. 时效指标:补偿资金支付及时率
年度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0%,完成率0.00%。
完成情况:因玫瑰谷公司投入未满足拨付前提,本年度未进行补偿资金拨付,无支付数据可核算及时率。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保障后续建设)
年度指标值为“保障”(定性),实际完成值为“未保障”,完成率“实现目标程度低”。完成情况:因补偿资金未拨付,项目后续建设暂未实现保障效果。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年度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0%,完成率0.00%。
完成情况:因补偿资金未拨付,未产生补偿对象。
(四)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成本指标:项目补偿成本上限
年度指标值为≤12000万元,实际完成值为0万元,完成率100.00%。完成情况:本年度未发生补偿资金支出,实际成本为0万元,远低于12000万元的上限要求,成本控制达标。
五、绩效自评
本项目2025年度因海南玫瑰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投入未满足拨付前提,导致资金执行率为0%,多数绩效指标未完成。仅成本指标因未发生支出而达标,整体绩效自评总得分为25.40。
下一步将持续跟踪海南玫瑰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投入进度,待其满足拨付条件后及时拨付资金,推动项目建设,力争后续达成全部绩效目标。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6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