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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森海路、南丁岭路市政道路工程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隶属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受吉阳区政府委托开展实施土地征收的各项相关事务,包括协调、服务和督查推进项目征地工作;协调各村(居)委会、村(居)小组配合做好各项征地工作;承办吉阳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绩效目标
本项目绩效目标为完成项目用地上土地、青苗及地上附属物的征收补偿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具体细化为产出、效益、满意度三大类指标,全面衡量项目实施成效。
二、绩效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对比
(一)预期目标
完成项目用地上土地、青苗及地上附属物的征收补偿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实际完成情况
已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地、青苗及地上附属物的征收补偿工作,保障了三亚市森海路、南丁岭路市政道路工程顺利推进,全面达成项目预期核心目标。
三、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按照市政府征地调查通知要求及征地工作规范流程组织实施,已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地、青苗及地上附属物的现场清点、丈量工作,经被征收人签名确认无误后签订补偿协议,补偿费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直接拨付至被征收人指定账户。目前项目已完成全部征收补偿工作,资金拨付到位,为后续道路工程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2025年度预算资金总额32808088.55元,其中财政资金25000088.55元,单位资金7808000.00元,全年执行数32808088.55元,资金执行率100%。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 数量指标:征收房屋面积、征收青苗面积、征收土地面积
征收房屋面积年度指标值为≥2083.73平方米,实际完成值为2083.73平方米,完成率100.00%。
征收青苗面积年度指标值为≥1.6亩,实际完成值为1.6亩,完成率100.00%。
征收土地面积年度指标值为≥18.1亩,实际完成值为18.1亩,完成率100.00%。
完成情况:已按计划全面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青苗及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各项征收任务全部落地。
2. 质量指标:发放征拆补偿款准确率
年度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00%。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严格遵循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征收补偿流程规范,支出审批手续完备,补偿款发放精准无误,无违规支出情况。
3. 时效指标:补偿款支付及时率
年度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00%。完成情况:项目所有补偿款均在规定时限内足额支付到位,切实保障了被征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保障后续建设)
年度指标值为“保障”(定性),实际完成值为“保障”,完成率100.00%。
完成情况:通过本次征收补偿工作,项目用地实现规范清理与移交,为森海路、南丁岭路市政道路工程的顺利开工奠定了坚实基础,保障了城市路网建设的有序推进。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被征拆户满意度)
年度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90%,完成率100.00%。
完成情况:通过规范征收、及时补偿、贴心服务,被征拆户对本次征收补偿工作的流程、结果均表示认可,满意度达到预期标准。
五、绩效自评
本项目2025年度整体运行规范有序,资金执行率达100%,资金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均圆满完成,其中数量、时效、效益、满意度指标完成率均为100%,质量指标符合合规要求,全面达成项目预设的绩效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顺利完成森海路、南丁岭路市政道路工程用地征收补偿工作,有效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了被征拆群众的合法权益。项目绩效自评总得分为100分。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6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