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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限期搬迁催告通知书
陈小玲及房屋内各住户: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YBLXD05-04-01地块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3〕123号)精神,我中心负责项目范围内征收补偿工作。鉴于我中心已于近期与陈小玲就房屋搬迁补偿事宜达成初步意向,为切实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顺利推进项目进展,确保公共利益得以实现,限你们于2026年2月15日前搬离并腾空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片区兴盛水泥制管厂以北、建筑总面积186.1平方米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如逾期未完成搬迁、腾空的,视为你们放弃屋内物品的权利,我中心将依法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均由你们自行承担。
二、若你们就案涉房屋居住事宜存在争议或纠纷的,属民事纠纷,由各方自行协商解决。
特此通知。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0日
(联系人:林伟;联系电话:8859119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