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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关于配合苏州中学附属三亚学校项目征地工作的催告通知
  • 索 引 号: 32414454-5/2025-0518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2025-10-09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10-0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关于配合苏州中学附属三亚学校项目征地工作的催告通知

更新时间: 2025-10-09 11:31:27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关于配合苏州中学附属三亚学校项目征地

工作的催告通知

谭娟、谭春英、蒲琼英、陈日鑫、蒲亚月、谭雄进等人: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苏州中学附属三亚学校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464号),经市政府同意,拟征收落笔村部分集体土地作为苏州中学附属三亚学校项目用地,我中心具体负责该项目征地补偿工作。该项目征地工作现已进入收尾阶段,目前剩余你所属房屋尚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为加快推进征地工作进度,保障你方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测绘公司测量,谭娟房屋建筑面积231.06㎡、谭春英房屋建筑面积335.60㎡、蒲琼英等人房屋建筑面积867.24㎡、陈日鑫等人房屋建筑面积420.69㎡、蒲亚月房屋建筑面积392.78㎡、谭雄进房屋建筑面积254.34㎡,具体数据以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如你方对房屋测量面积有异议,可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日内向我中心申请复核,逾期不申请复核的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以测绘报告确定的房屋面积作为补偿依据。

二、根据《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中学附属三亚学校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吉阳府〔2024147号)的相关规定,安置对象可以选择安置房、货币方式、宅基地其中一种方式进行安置,其中申请在茂月村小组北侧统一安排宅基地进行安置的,在一户一宅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一栋一宅的要求。请你方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日内书面确认具体的安置方式,逾期不确认安置方式的,本着保障被征收人居有所屋的原则,将对其采取安置房的方式进行安置,安置房选址位于荔枝沟南新农场安居小区,具体房号由我中心统筹安排。

苏州中学附属三亚学校项目是我市重点建设的教育项目,是我市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我市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为切实保障该项目建设进度,请你方在本通知规定的期限内配合完成上述工作,并及时与我中心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逾期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我中心将报请区政府下发补偿决定,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天豪万琉合院A34楼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88715177

联系人:孙永固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510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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