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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吉阳区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
(序号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三办字〔2024〕11号)和《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的函》(三环督字〔2024〕29号)文件要求,我区已完成国芳佳苑小区旁、蓝海驾校旁、新天地路三亚锦山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海南中砥建材有限公司4家砂石土堆场扬尘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1月11日至11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部门: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联系电话:0898-88223206。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发现公示内容弄虚作假或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上述电话进行投诉或反馈。
附件:三亚市吉阳区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序号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三亚市吉阳区贯彻落实海南省
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序号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对4家砂石土场采取现场整改及立案查处的方式进行整改。 |
整改牵头单位 |
吉阳区人民政府 |
整改时限 |
2024年9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董朝莉(联系电话:0898-88223206) |
整改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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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芳佳苑小区旁、蓝海驾校旁、新天地路三亚锦山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海南中砥建材有限公司4家砂石土堆场均已按要求做好扬尘防治措施。 2.新天地路砂石土堆场海南中砥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依法立案查处。 |
验收意见 |
已于2024年9月底前整改完成,同意进行验收。 |
工作成效 |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采取“整改+处罚”的方式对相关企业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现4家砂石土场均已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并对海南中砥建材有限公司不积极整改进行立案查处,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