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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同心家园”二期项目征收土地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做好三亚市“同心家园”二期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区依据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三亚市“同心家园”二期项目位于吉阳区,用地总面积:0.0829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0.0829公顷,涉及荔枝沟社区第七组农民集体土地0.0040公顷、荔枝沟社区第一组农民集体土地0.0789公顷。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拟征收荔枝沟社区第七组农民集体土地0.0040公顷、荔枝沟社区第一组农民集体土地0.0789公顷。
三、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作为三亚市“同心家园”二期项目,拟安排土地用途: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三亚市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办法》(三府〔2004〕3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三亚市“同心家园”二期项目征地补偿工作已于2008年全部完成,补偿标准与第四条内容一致,我区不再重新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