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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名单决定书
吉人社移决字〔2026〕1号
用人单位:北京源博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042YB0H
法定代表人:徐*泽,身份证号码:370306**********17
主要负责人:李*灼,身份证号码:372925**********30
2025年11月27日,因你单位在海南省三亚市金冠亚沙村(东区)BP08-26地块项目施工过程中,拖欠王*、王*、任*杰等21名工人工资,我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将你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期限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8年11月26日。
2026年9月30日,你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经核实,你公司已于2026年3月27日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所拖欠21名工人工资已全部清偿完毕,且自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已满6个月,并向我局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公司符合提前移除联合惩戒名单条件,现我局作出如下决定:将你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徐*泽、主要负责人李*灼提前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如你单位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情节严重的,我局将撤销提前移除决定,恢复失信列入状态。失信名单列入的起止时间重新计算。
联系部门: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483号吉阳区人民政府内
联系电话:0898--88671790
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