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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
关于公开遴选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2026年社会救助事务工作服务项目评估单位的公告
根据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2026年社会救助事务工作服务项目合同约定,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估该项目的实施成效,提升服务质量与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评估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2026年社会救助事务工作服务项目评估
(二)评估内容:对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2026年社会救助事务工作服务项目进行中期及末期评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执行规范性评估:核查项目执行是否与方案、合同约定一致,服务流程是否规范。
2.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评估:检查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及效益。
(三)项目地点及预算:吉阳区;1万元(最终金额以合同约定金额为准)。
(四)评估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0日。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具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评估,特别是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等领域项目评估的经验和业绩。
(七)拥有具备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卫生、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或丰富评估经验的专业团队。
三、 申报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及类似项目评估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关合同或成果摘要等证明材料)。
(三)参与本项目评估团队核心成员名单及其学历、职称、相关资格证书和专业履历。
(四)针对本项目的评估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思路、方法、指标体系设计、工作流程、时间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措施等)。
(五)报价函(需明确评估服务总报价及报价构成)。
(六)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吉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材料提交: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7月13日12时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密封包装)报送或邮寄至吉阳区民政局事务服务中心404办公室(地址:吉阳区吉阳大道218号(天豪万琉合院A1栋404),联系人:蓝主任,联系电话:0898-88719328、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我单位将按照局内控制度择优确定承接单位。
(四)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吉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 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二)我单位对本次遴选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