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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吉阳大东海“3.12”一般淹溺事故核销的公示
2026年3月12日16时19分许,在三亚市吉阳区大东海3号泳区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吉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及时予以填报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经吉阳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该淹溺事故是一起因当事人在公共免费水域内游泳时突发无征兆沉水、事发时段无呼救无挣扎,具有极强隐蔽性与不可预见性所导致的人身伤亡意外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有关规定,该事故不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范畴,我局拟对该起事故提出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起至2026年7月7日(共7天),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三亚市吉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济阳大道天豪万琉合院A3栋4楼404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88710270)。
三亚市吉阳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