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门文件
  • 标    题: 关于选取吉阳区教育局公益托管课堂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公告
  • 索 引 号: 32404187-X/2026-0547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吉阳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6-03-16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3-1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关于选取吉阳区教育局公益托管课堂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公告

更新时间: 2026-03-16 17:28:23

吉阳区教育局

关于选取吉阳区教育局公益托管课堂项目

招标代理单位公告

为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缓解家庭看护压力,吉阳区教育局拟开展公益托管课堂项目,围绕提供高质量的公益课堂服务目标,坚持普惠性原则、注重学生成长需求,在全区学校,通过兴趣课程、学业辅导、素质拓展等形式,为辖区学生提供安全、优质的学习成长平台。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现拟选取一家有专业资质和优质服务能力的招标代理单位委托其为吉阳区教育局公益托管课堂项目开展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匡算总投资金额160万元。

1.本项目服务范围:吉阳区在籍在读中小学生。

2.服务形式:辅导、看护、社会实践、特色课程等

3. 服务目标:覆盖全区不少于3200学生,单次课堂容纳学生不少于25人。

二、项目报价

单位比选控制价为1.98万元,最终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支付,若项目列为审计项目,以审计金额为准。请在我单位拟定的控制价范围内进行报价,超出本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比选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代理单位,根据参选单位的价格、技术、质量、服务、信誉等多个标准对参选单位进行多个综合评价,从而确定中选人。

四、资质要求

1.参选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选单位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参选单位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参选单位必备资格

1.参选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招标代理服务;

2.参选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选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提供关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六、参选单位需提交参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真实有效,不可瞒报漏报)

1.报价函(报价应为含税价,不能超过比选控制价);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3.业绩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6.拟派相关工作人员一览表,相关证书复印件(附在职证明或劳务合同);

7.其他资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证明文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递交投标的承诺函等)。

提供比选文件方式及期限

纸质版与电子版资料于2026316日至2026320日期间密封报送至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218A3栋五楼506室。

                       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

                       2026316

(联系人:张跃华;联系方式:88638513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营商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202600044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52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