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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学校美育实践,展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艺术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吉阳区区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艺术展演活动。为确保活动高质量、高标准、安全有序开展,现就活动整体策划执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吉阳区中小学、幼儿园艺术展演活动
三、服务期限:2026年3月20日-2026年12月30日
四、项目预算:9万元(含税全包价,不得超预算)
五、项目服务及对象:
1.非遗绘画比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
2.书法比赛,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
3.合唱比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
4.短视频师生共创大赛,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
5.戏剧比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
6.器乐类比赛,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
7.舞蹈比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
8.公开汇报合唱、戏剧、器乐和舞蹈等4项展演,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
六、申报单位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文化活动策划、会务服务、舞台艺术设计等相关内容。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具备大型文艺活动、教育系统展演活动策划执行经验,拥有专业的执行团队、技术设备及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5.能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及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等各项保障措施,服从区教育局统一调度管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参选服务商申报材料:
(一)报价函(报价应为含税价,格式自拟);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可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近三年相关业绩及本次服务方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资料,且均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真实有效,不可瞒报漏报)
八、提供方式:
(一)纸质版资料于2026年3月16日上午12:00前,密封送至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218号A3栋508安全体卫艺办(联系人:姚婷婷,联系方式:88650741)。
(注:纸质版与电子版均需提供,且一致。纸质版材料需胶装。)
九、期限: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即从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