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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南丁岭排洪沟线路迁改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地占补平衡方案服务询价函
  • 索 引 号: 32404272-5/2026-0533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水务林业局
  • 成文日期: 2026-06-04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6-04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南丁岭排洪沟线路迁改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地占补平衡方案服务询价函

更新时间: 2026-06-04 08:47:10

三亚市吉阳区水务林业局

三亚市吉阳区水务林业

三亚市南丁岭排洪沟线路迁改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地占补平衡方案服务询价函


  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新村社区。经核查用地红线,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一、项目名称

三亚市南丁岭排洪沟线路迁改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地占补平衡方案编制服务。

二、询价单位
  三亚市吉阳区水务林业局
  三、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根据三亚市林业局回复意见,项目占用规划林地0.0734公顷,均为级保护林地,不涉及公益林和沿海防护林。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需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同时根据《海南省林业局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琼林规〔20261号)文件要求,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要严格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委托省林业局审核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将经市县政府同意的林地占补平衡方案(含矢量数据)随同永久占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一同上报;省级委托市县审核的,可按项目或按季度编制林地占补平衡方案(含矢量数据),报市县政府审批同意。待后续相关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完成后,将林地占补平衡方案(含矢量数据)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更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库。因此,需同时编制《林地占补平衡方案》。相关报告编制要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要求。

四、报价及进度要求
  1.最高限价为10.8万元(超过无效)。报价人的报价为暂定价,包括完成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费、设备购置或租赁费、交通费、工伤保险、利润、税金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报价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2.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我局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资质条件。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如各技术服务单位有意报价,请按要求将下列有关文件密封装袋(如需快递请按要求密封后再装入快递包装中)后于2026681800前递交至三亚市吉阳区水务林业局(快递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天豪万琉合院A1304吉阳区水务林业局,联系人:邢孔艺,电话:0898-31082229)。报价文件应尽量简洁明晰,用A4纸张装订成册。
 
             

                                  三亚市吉阳区水务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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