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门文件
  • 标    题: 吉阳区颂和水库副坝新增监控设备项目询价函
  • 索 引 号: 32404272-5/2026-0533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水务林业局
  • 成文日期: 2026-05-22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5-22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吉阳区颂和水库副坝新增监控设备项目询价函

更新时间: 2026-05-22 15:06:08

三亚市吉阳区水务林业局

三亚市吉阳区水务林业局

吉阳区颂和水库副坝新增监控设备项目询价函

由于颂和水库副坝大门及隔离网多次遭人为恶意破坏并擅自翻越进入库区内,严重破坏库区安全管理秩序。为强化库区治安防范,现拟在颂和水库副坝加装监控设备,特开展本次询价。

一、项目名称

吉阳区颂和水库副坝新增监控设备项目

二、询价单位

三亚市吉阳区水务林业局

三、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施工单位负责水库副坝监控1点位勘测、设备供货、运输、安装、布线、调试全部工作。具体原则如下:

 1. 包含报警监控摄像机1台(分辨率≥1080P)、安装摄像机所需建筑工程和辅助设备、监控设备运行所需所前端设备、运输设备、所需线路材料及线路铺设、接地防雷、设备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2. 包含施工开挖、布线、固定、防水、现状恢复清理等全套施工内容。

3. 提供设备质保、安装售后、后期简易运维指导、操作培训等。

4. 完成监控画面接入现有监控平台,调试成像清晰、录像储存、远程查看等功能正常使用。

四、报价及进度要求

1. 最高限价不超过 3 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为最终合同价,包括完成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费、设备购置或租赁费、交通费、工伤保险、利润、税金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报价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2.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我局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资质条件。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如各技术服务单位有意报价,请按要求将下列有关文件密封装袋(如需快递请按要求密封后再装入快递包装中)后于 2026527 18:00前 递交至三亚市吉阳区水务林业局(快递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天豪万琉合院 A1 304 吉阳区水务林业局,联系人:林昌瑞,电话:0898-31082229)。报价文件应尽量简洁明晰,用 A4 纸张装订成册。

                                               三亚市吉阳区水务林业局

                                                   2026522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营商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202600044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52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