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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发改〔2026〕37号
三亚市吉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吉阳区河道水毁修复工程重新立项的批复
区水务林业局:
报来《关于申请吉阳区河道水毁修复工程重新立项的函》(吉水林函〔2026〕28号)及附件收悉。因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投资匡算,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启动吉阳区河道水毁修复工程前期论证。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602-460203-04-01-111173。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1、封塘村修复堤防长 56m;2、引河村新建 C25 砼挡墙堤防长 129m;3、拆头村新建 C25 砼边坡挡墙长 49m;4、南丁村拆除重建 C25 砼挡墙长 102m;5、五一水库新建 C25 砼溢洪道尾水渠 243m,新建 C25 砼放水涵渠道 95m。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474.98万元,资金来源为吉阳区河道水毁修复工程经费,不足部分按项目进度向财政部门申请。
四、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其他事宜请按《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三亚市吉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等办理。
五、原立项批复文件(吉发改〔2026〕23号)同时废止。
此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吉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