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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府研函〔2026〕4号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关于启用三亚市吉阳区档案服务中心查档
专用章的函
区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档案查阅利用管理,提升档案服务规范化水平,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档案的合法权益,自2026年5月9日起,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正式启用“三亚市吉阳区档案服务中心查档专用章”。
该章专用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室藏档案查阅、摘录、复制、出具档案证明等对外服务业务。“三亚市吉阳区档案服务中心查档专用章”启用后,不再使用原“三亚市吉阳区档案管理中心档案材料证明章”办理档案证明出具等查档服务相关业务。
附件:“三亚市吉阳区档案服务中心查档专用章”印章模板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