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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财评〔2025〕39号
吉阳区安游路两侧环境整治项目 竣工结算审查结论书
三亚市吉阳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三亚市吉阳区安游路两侧环境整治项目财政审查竣工结算的函》(吉农函〔2025〕125号)及项目资料收悉,经审查,吉阳区安游路两侧环境整治项目原送审工程结算3,846,763.05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405,077.1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1,685.87元。审查后,你单位将工程结算调整为3,838,537.22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397,081.9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1,455.29元,核减工程造价8,225.83元。
请根据调整后的工程造价办理该项目结(决)算相关事项。
附件:
结算报告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