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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房屋商业贷款是否能够转为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仅针对在海南省内购房的住房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不予办理),如该笔商贷购买的是本省内家庭首次购房的,执行原贷款政策;非首次购房的,执行存贷挂钩政策。

一、贷款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时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缴交状态为正常;

(三)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信用良好;

(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家庭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七)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且能够及时落实担保;

(八)借款人必须为原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中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

(九)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十)原商业贷款所购房产已办妥不动产权证书;

(十一)已支付的首付款+已偿还的商业贷款≥总房价的40%;

(十二)省外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符合异地贷款条件),其商业贷款放款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含)之后的,可申请办理;

(十三)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贷款的情形: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断缴3个月且未补缴,或断缴4个月(含)以上的;

(二)单笔贷款近36个月内存在连续3期(含)以上或累计12期(含)以上的逾期记录;

(三)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36个月内存在连续6期(含)以上或累计24期(含)以上的逾期记录;

(四)存在“担保人代还”或“以资抵债”等特殊交易记录;

(五)存在“呆账”、“冻结”或“止付”等情形;

(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被列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黑名单;

(八)所购住房为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生产用房、产权式酒店和其他非住宅房产;

(九)家庭现有两套住房登记记录(省内),或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全国);

(十)购买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房、拆迁安置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原商业贷款;

(十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十二)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的情形。

特殊情况:

1.购房人A和B(AB不是夫妻),A名义做商贷,办理商转公时可以A或者B名义做主贷人;

2.购房人和商贷都是A,之后A和B结婚,可以B的名义申请商转公,条件是不动产权证上加上B的名字。

海南12345热线

2023-12-04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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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4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