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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撤销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房屋搬迁补偿
决定书(吉阳府搬补决〔2023〕29号)的决定
2023年11月6日,本机关对被搬迁人黎庆海作出《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房屋搬迁补偿决定书》(吉阳府搬补决〔2023〕29号)。现黎庆海积极配合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理搬迁补偿手续,并同意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为保证三亚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第一期(起步区)工作的顺利推进,保障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本机关决定予以撤销《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房屋搬迁补偿决定书》(吉阳府搬补决〔2023〕29号)。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