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文件>区政府文件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岭路工程项目拟收回部分国有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4-0838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4-26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4-2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岭路工程项目拟收回部分国有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更新时间: 2024-04-28 16:18:44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龙岭路工程项目拟收回部分国有土地

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首都机场山水国际小区业主及相关权益人

因我市的城市建设需要,市政府以《关于三亚市临春区龙岭路工程项目用地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6237号)拟收回我区辖区内部分国有土地,现将拟收回的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位于东至临春社区土地,南至现状路,西至凤凰路,北至山水国际小区土地(详见附,用地面积2975.82平方米,土地权属人为山水国际小区业主,土地现状用途为停车场及绿化用地。收回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拟收回土地的用地性质为道路用地。

三、拟收回土地补偿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等规定执行。

四、如对上述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自本告知书下达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区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附件:地块卫片图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426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52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