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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拆除三亚市临春区龙岭路工程
项目范围内房屋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交通拥挤状况,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临春区龙岭路工程项目用地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6〕237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临春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三亚市临春区龙岭路工程项目,现将三亚市临春区龙岭路工程项目范围内房屋拆除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房屋拆除范围
龙岭路项目位于临春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西起凤凰路山水国际小区入口(红绿灯处),东至狗岭路往红沙隧道入口处,全长2公里,道路宽度为40m。上述范围内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临时建筑物,按照《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春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修订稿)的通知》(吉阳府〔2017〕284号)的规定进行补偿。
二、房屋拆除计划
第一时间节点:项目红线拆除范围内,从凤凰岭公园门口至临春社区七组二巷斜对面的房屋,我区计划在2022年7月5日
实施拆除,被征收人务必于2022年7月5日前与临春棚户区改造项目办公室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将房屋腾空交付我区验收拆除。
第二时间节点:从临春社区七组二巷斜对面至凤凰路山水国际小区入口(红绿灯处)的范围内的房屋,我区计划于2022年7月20日实施拆除,被征收人务必于2022年7月20日前与临春棚户区改造项目办公室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将房屋腾空交付我区验收拆除。
三、其他事项
逾期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我区将依法对房屋实施拆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林芳艺;联系电话:8824579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