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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及搬离物品的公告
三亚吉阳综执强拆告字〔2020〕第49号
三亚翔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月川小学对面擅自建成以下内容:1、建成一栋钢架结构房屋,建至四层封顶,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其中第一层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第二层建筑面积约476 平方米,第三层建筑面积约381平方米,第四层建筑面积约143平方米;2、建成一栋钢架棚,钢架棚建至一层封顶,占地面积约16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2平方米,两栋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662平方米。三亚翔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9月9日对三亚翔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现公告如下:
一、限居住在上述违法建筑物内的全体人员于2025年9月
8日24时前自行清理该建筑物内的所有物品,并撤离该建筑物。
逾期不清理、搬离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清点、搬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强制拆除活动。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