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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我局立案调查哈尔滨市骏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2MA1BGK2N1Y)涉嫌违法分包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和《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的规定,我局拟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工程合同价款0.6%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810.60元。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三亚吉阳综执罚告字〔2025〕第177号),该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已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哈尔滨市骏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口头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的,视为该公司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5年5月28日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同心家园八期3号楼
联系部门:法规科
联系电话:0898-8822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