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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限期搬离物品的公告
海南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10号三亚远丰公寓式酒店项目三层裙楼楼顶擅自建设4处建筑物,第1处为遮阳棚,铝合金结构,建筑面积约102平方米;第2处为洗手间,一层封顶,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11平方米;第3处为阳光房,一层封顶,钢架结构,建筑面积约41平方米,以上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54平方米。另擅自建设1处景观水池,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该建设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以及《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2月26日对上述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居住使用上述违法建筑物的人员于2025年2月25日24时前自行清理该建筑物内的所有物品,并撤离该建筑物。逾期不清理、搬离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清点、搬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强制拆除活动。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5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