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及搬离物品的公告
关于三亚奥力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行政审批许可擅自设置楼顶广告牌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本单位作出(2023)琼综执三亚(吉阳二队)决字第49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责令三亚奥力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2023年8月29日前自行拆除其在三亚市吉阳区红沙社区人民街二巷17号金色年华小区的楼顶广告牌,三亚奥力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至今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限三亚奥力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除该三亚市吉阳区红沙社区人民街二巷17号金色年华小区的楼顶广告牌,并搬离其楼顶上的相关物品。
如三亚奥力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本单位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
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3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