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门文件
  • 标    题: 吉审不予决字〔 2025〕第2号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三亚柏栎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索 引 号: MB160596-8/2025-0757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07-1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7-1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吉审不予决字〔 2025〕第2号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三亚柏栎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 2025-07-11 17:22:29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亚柏栎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74日提交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三亚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划导则》第四章第一条第一款设置在建筑物上的户外广告应设置在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物外立面设计方案中的预留广告位规划部门应按照本导则规定审批建筑物外立面广告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有关规定你单位缺少规划部门户外广告设施有关设计文件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711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52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