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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吉审批复〔2025〕17号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迪斐世商贸(海南)有限公司]
  • 索 引 号: MB160596-8/2025-0736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01-15
  • 发文字号: 吉审批复〔2025〕17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吉审批复〔2025〕17号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迪斐世商贸(海南)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 2025-01-16 10:05:47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迪斐世商贸(海南)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你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所属各类企业开展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实施范围是:

对以下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部分岗位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DFS亚龙湾项目总经理(见习)1人、中国店铺发展总监1人、高级业务拓展总监1人、会计及税务助理经理1人、人力资源经理1人、IT经理1人、高级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1人、项目助理经理1人。

二、上述岗位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执行时间从2025115日至2026114日止,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的应按规定再次申报。

三、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请你们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被批准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的岗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告知劳动者同时要严格岗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1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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