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同意注销三亚吉阳杭牙维信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批复
三亚吉阳杭牙维信口腔门诊部:
你机构主动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材料收悉。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同意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07571781546020317D1522,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已收回。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