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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三亚市吉阳区田独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三亚市吉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办理<三亚市吉阳区田独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手续的函》和委托海南星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三亚市吉阳区田独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环评结论
三亚市吉阳区田独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5路,总占地面积7088.13m2,总建筑面积8864.4m2。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在三亚市吉阳区田独卫生院北侧预留基坑新建一栋地上七层、地下一层的医疗综合楼,建筑总面积4996.9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54.53m2,地下室建筑面积642.43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以及室外道路、绿化、停车场、围墙、给排水、电气、太阳能热水的建设等。同时拆除现状门诊楼、1栋5层职工住宅楼及临时医疗板房。项目建成后主要建筑为医疗综合楼(新建)、两栋职工住宅楼(现有),总住院病床为44张,门诊量规模预计400人次/天,工作人员保留原有规模130人。项目设置临床科室:外科、内科、急诊、中医科、妇科、儿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病房及康复用房等;医技科室: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等。项目总投资4223.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7%。
依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的环境问题基本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力度,做到文明施工,采取适宜的施工方式和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期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避免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的位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合理布局医院通风口,应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控制医院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室内装修应选用环保油漆和水性涂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确保营运期废气收集系统及预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营,排气筒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理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及时申报登记,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医疗废物、经过消毒处理后的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油漆桶及废涂料桶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作它用。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不得混合存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三亚福海苑水质净化厂处理,避免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建立污水处理管理台账。
(六)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对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医疗废物间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
三、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完成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将验收报告送至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吉阳分局。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重新审核。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五、本评价不涉及核与辐射的评价内容,涉及核与辐射对环境影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六、本批复仅作为工程环境管理的依据,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应按规定办理。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