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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三卫妇函〔2022〕69号)及报告书收悉,经评审研究,现批复如下:
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与迎宾路交界处,在三亚妇幼保健院一期西侧。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1栋15层医疗综合楼,1栋11层应急综合楼,1栋3层发热门诊楼,以及安装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医疗设备购置及医院运营开办(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总占地面积4.05h㎡,项目建设过程中挖方量为26.37万m³,填方量为2.67万m³,余(弃)方量为23.7万m³,无借方。本项目总投资127373.8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3139.72万元。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开工,于2025年11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为补报项目。
我局委托三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对《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建设内容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05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9%。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三亚市吉阳区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项目开工建设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三亚市吉阳区水务局报告开工信息。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本工程在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并报三亚市吉阳区水务局备案。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