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门文件
  • 标    题: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 索 引 号:MB160596-8/2021-0103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2021-11-30
  • 发文字号:吉审批复〔2021〕510号
  • 发布日期:2021-11-30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更新时间:2021-11-30 10:07:05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北圣(海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保证你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所属各类企业开展正常有序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实施范围是:

部分因工作性质在一定时期需连续或不间断作业的人员,实行以月度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些工作岗位包括:帆船教练4人、帆板教练1人、游艇船长2人。

二、上述岗位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执行时间从20211130日至20221129日止,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的,应按规定再次申报。

三、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请你们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法,被批准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的岗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告知劳动者,同时,要严格按岗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1130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52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