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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给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高正才代表:
您在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4号“关于协调解决三亚市荔仙园公墓二期征用大茅村集体土地赔偿款拨付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荔仙园公墓二期工程(A)区项目用地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6〕43号)精神,我中心具体负责该项目征收补偿工作。该项目于2016年开始实施,现已完成征收补偿工作并建设完成,剩余的约13亩土地补偿款,因你大茅村委会与罗蓬村委会存在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导致该笔土地补偿款未能拨付。经核实,该约13亩土地你大茅村委会已于2004年12月1日取得土地证,证号为田独镇集有(2004)第1697号,鉴于该土地已登记确权你大茅村委会,我中心已整理好补偿材料拟对该约13亩土地进行补偿,待补偿材料送审通过后,将该笔土地补偿款拨付至你大茅村委会。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5年7月9日
(联系人:黎鹏飞;联系电话:8871185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