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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给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胡晓龙代表:
您在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7号“关于解决福海苑房屋漏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福海苑安置区由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福海苑安置区2016年竣工,安置区村民于2016年12月底完成整村搬迁,自福海苑安置房交由村民使用至今,在此期间就安置区内安置房屋顶渗水、漏水,墙面涂料及砖墙脱落,门框被白蚁侵蚀发霉等问题,对于安置区质量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已对安置区房屋进行修缮。福海苑安置区自2016年12月底至今住户已入住福海苑安置房约8年之久,安置房质量保修期于2021年9月15日已期满,安置房的质量保修期限早已超期。据了解,东岸、海坡等安置区安置房质量保修期限满后,均由村民自行缴纳维修资金与物业费。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规定,安置房属于个人完全产权的,需缴纳维修资金。为共同维护村民赖以生存的家园,携手打造更美好的居住环境,建议由驻点单位和村委会做好住户思想工作,对于住户安置区已过质量保修期限的应由住户自行维修,通过缴纳维修资金和物业费方式解决安置区维修问题。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黎鹏飞;联系电话:8871185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