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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给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胡晓龙代表)
  • 索 引 号: 32414454-5/2025-0518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2025-07-09
  • 发文字号: 吉项函〔2025〕149号
  • 发布日期: 2025-07-0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给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胡晓龙代表)

更新时间: 2025-07-09 15:35:38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给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胡晓龙代表:

您在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7关于解决福海苑房屋漏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福海苑安置区由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福海苑安置区2016年竣工,安置区村民于201612月底完成整村搬迁,自福海苑安置房交由村民使用至今,在此期间就安置区内安置房屋顶渗水、漏水,墙面涂料及砖墙脱落,门框被白蚁侵蚀发霉等问题,对于安置区质量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已对安置区房屋进行修缮。福海苑安置区自201612月底至今住户已入住福海苑安置房约8年之久,安置房质量保修期于2021915日已期满,安置房的质量保修期限早已超期。据了解,东岸、海坡安置区安置房质量保修期限满后,均由村民自行缴纳维修资金与物业费。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规定,安置房属于个人完全产权的,需缴纳维修资金。为共同维护村民赖以生存的家园,携手打造更美好的居住环境,建议由驻点单位和村委会做好住户思想工作,对于住户安置区已过质量保修限的应由住户自行维修,通过缴纳维修资金和物业费方式解决安置区维修问题。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479日          

(联系人:黎鹏飞;联系电话:8871185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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