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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隶属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受吉阳区政府委托开展实施土地征收的各项相关事务,协调、服务和督查推进项目征地工作;协调各村(居)委会、村(居)小组配合做好各项征地工作;承办吉阳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完成多个征地项目开展实施的土地、青苗及地上附属物征收补偿工作,以及与征地相关的费用支出。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实际下达征地资金额为6000000.00元,下达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征地资金支出额为6000000.00元,已全部用于相关项目征地补偿支出。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征地补偿支出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等文件相关补偿标准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相关征地项目按照市政府征地调查通知要求,开展清点、丈量,被征收人签名确认无误后,签订补偿协议,相关补偿费用及工作经费按规定直接拨付被征收人或相关单位账户。
四、项目绩效情况:
相关征地项目征地资金实际支出达下达计划数的100%,支出资金对推进项目的建设工作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