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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催告通知书
临春农贸市场租户: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春区龙岭路工程项目用地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4〕162号)文件精神,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已对临春农贸市场进行征收补偿,为保障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我中心已于2023年11月28日发布《搬迁通知》,限临春农贸市场各租户于2023年12月17日前自行搬离,现已逾期。
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春农贸市场将于2024年1月2日起封闭施工,现再次催告位于龙岭路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的临春农贸市场租户(1-19号铺面及二楼、三楼租户,详见附表)务必于2024年1月2日前自行搬离,如逾期未搬离,征地实施单位将依法处置剩余未搬离物品,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涉及铺面押金问题,请附表中各租户尽快前往市场二楼三亚惠隆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