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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通知
临春农贸市场各租户: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春区龙岭路工程项目用地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4〕162号)文件精神,由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负责该项目征收补偿工作,项目涉及搬迁临春农贸市场。为保障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现通知临春农贸市场各租户于2023年12月17日前自行搬离,如逾期未搬离,征地实施单位将对剩余未搬迁物品做无主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