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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通知
临春临时农贸市场各租户: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春区龙岭路工程项目用地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4〕162号)文件精神,拟征收临春社区居委会部分集体土地作为项目用地。经调查,临春临时农贸市场部分建筑位于重点项目龙岭路工程项目用地范围,该临时农贸市场建设于2010年,现该建筑已超过临时建筑批准使用期限,为确保重点市政项目按时开工建设,请临春临时农贸市场各租户于2023年7月25日前自行搬离,如逾期未搬离,我中心将对剩余未搬迁物品做无主处理。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3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