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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三亚市迎宾路中段学校(三亚市
迎宾路小学、三亚市第九中学)项目
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罗村委会、临春社区、南新居: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迎宾路中段学校(三亚市迎宾路小学、三亚市第九中学)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2〕135号)精神,我中心制定了《三亚市迎宾路中段学校(三亚市迎宾路小学、三亚市第九中学)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迎宾路中段学校
(三亚市迎宾路小学、三亚市第九中学)项目
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迎宾路中段学校(三亚市迎宾路小学、三亚市第九中学)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2〕135号)精神,市政府拟征收我区海罗村委会、临春社区部分集体土地和我区辖区内南新农场部分国有土地作为三亚市迎宾路中段学校(三亚市迎宾路小学、三亚市第九中学)项目用地。为了切实做好该项目征地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拆迁、依法补偿的原则和市政府有关拆迁补偿的规定,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项目征地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三亚市迎宾路中段学校(三亚市迎宾路小学、三亚市第九中学)项目征地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征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立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大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定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陈文冲(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主任)
徐清泉(三亚南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 俊(海罗村委会书记、主任)
董国快(临春社区书记、主任)
何海忠(南新居书记、居长)
成 员: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海罗村委会、临春社区、南新居和三亚南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抽调人员组成征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征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陈文冲担任,副主任由刘小弟担任,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分设思想动迁组、资料组、调查组、清点丈量组、制表审核组、补偿报账组,其成员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海罗村委会、临春社区、南新居和三亚南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抽调人员组成。安排人员如下:
(一)思想动迁组。主要负责被征收相关权利人的思想动迁,做好政策解读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宣传及解释工作,积极与被征收户沟通,动员被征收户主动配合项目开展清点丈量和征收补偿工作。下设两个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第一小组(负责海罗村委会和南新农场的征地事宜):
组 长:杨大智
副组长:李 俊、何海忠、宁庆飞
成 员: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罗村委会、南新居和三亚南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抽调精干人员组成
第二小组(负责临春社区的征地事宜):
组 长:孙定仁
副组长:董国快
成 员: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临春社区抽调精干人员组成
(二)资料组。负责项目资料收集、文件办理、进度跟踪等。成员如下:
组 长:刘小弟
成 员:郑丕华、陈运武、刘振欢、蒲编编、黎鹏飞、林威贺
(三)调查组。负责项目前期的放线放桩,调查项目范围内涉及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核实项目补偿土地、青苗、房屋数据并出具补偿宗地图等。成员如下:
组 长:符 亮
成 员:陈毓州、韦木钦、肖世富、何栋
(四)清点丈量组。负责项目征收的土地、青苗、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清点丈量和测量工作。完成清点丈量及测量工作后,将登记及测量结果给被征收户进行核对,如有错漏,应及时更正,如无异议,应做好被征收户签名确认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陈儒勇
成 员: 黎香君、黎子靖
(五)制表审核组。负责将项目登记及测量结果,录入征地补偿系统,严格按市政府最新补偿标准制定补偿表,并做好项目补偿内容的审核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陈儒勇
成 员: 裴学丽、徐振芳
(六)补偿报账组。负责项目补偿和工作经费使用的审核及报账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符 亮
成 员:张慧玲、刘王会、吉成龙、蓝 浩
三、征地范围及面积
项目用地位于吉阳区内,用地调查面积约104051平方米,具体的土地调查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YBLZD02-02-06地块用地界址图。土地权属情况为海罗村委会集体土地70740平方米、临春社区集体土地约23668平方米、南新农场国有土地约9643平方米。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农场国有土地的补偿测算工作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号)规定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测算工作按《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的通知(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等规定执行。
五、组织措施
(一)征地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相关单位要紧密配合,自觉地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同心协力,依法行政、依法搬迁、依法补偿,按时完成征地工作任务。
(二)各相关单位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教育有关土地使用权人服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积极配合做好征地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
(三)在调查范围内一律禁止抢种青苗,抢建房屋和附着物等,违者一律不予赔偿。
(四)征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吉阳区领导基层联系点安排表进行分工。如遇到区领导基层联系点调整,以最新的基层联系点安排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