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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给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罗丽妮代表:
您在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2号“关于解决六道社区1801项目房屋搬迁奖励费不到位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防建设项目规划需要,拟征收吉阳区六道村集体土地及安罗村委会部分集体土地作为1801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因该项目征地补偿工作历时较长,为配合国防建设,根据项目建设用地需要,该项目部分用地范围按急用先征原则优先提供用地。急用先征部分用地范围主要涉及内村和南洞口及大东山共320户(其中内村为161户,南洞口及大东山为159户)原籍住房被征收村民予以按时搬迁奖励3万元/户和搬迁费3000元/户。
经核查,该项目急用先征用地范围仅涉及内村和南洞口及大东山共320户原籍村民的房屋,同一项目其余被征收村民的房屋不在急用先征用地范围内,且六道村整村集体搬迁时未有相关文件材料明确继续给予急用先征用地范围之外被征收人搬迁奖励。
综上所述,除了内村和南洞口及大东山共320户原籍村民外,其他被征收人不具备搬迁奖励的条件,故无法予以其办理搬迁奖励。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8日
(联系人:刘海玲;联系电话:8856185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办公(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2年7月 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