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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关于限期做出三亚市吉阳区文体中心项目
补偿安置方式的通知
被征收人蒲利孟、蒲利琼、蒲利飞、符进贵、符进锋、符国强、周少雄、周建华、苏珍英、董少丽、黎庆美: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吉阳区文体中心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1〕157号)和《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文体中心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吉阳府〔2022〕20号)有关规定,由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作为吉阳区文体中心项目征收主体单位,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为征收实施单位。目前,我中心已完成项目范围内涉及你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清点丈量和制表套价工作,并多次与你协商办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均未达成一致补偿意见。现因项目开工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请你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8日前)尽快对补偿安置方式做出选择,并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逾期,将视为放弃就地安置权利,届时将一律按照高层公寓楼方式安置补偿,因此造成不利后果均由你自行承担。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2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