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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关于给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蓝燕代表:
您在区人大二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2号“关于六盘村1539万元土地分成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拨付解决田独镇六盘村地租分成款的请示》(三财〔2008〕458号)、2011年7月13日第129期《三亚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前一批土地分成款3079万元,已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份两次拨付六盘村。后一批3078万元土地分成款,也于2012年拨付六盘村一部分(1539万元),剩余分成款1539万元,市政府要求六盘村用于购买农村失地养老保险。六盘村全体村民不同意用该笔剩余土地分成款(1539万元)购买养老保险,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六盘村符合参保的人员基本已购买养老保险;二是各村小组失地不均衡,失地面积较多的村小组不同意用本村小组应得的分成款替别的村小组支付养老保险费。因此六盘村失地的村民要求全额回拨六盘村剩余的土地分成款。
2019年8月,六盘村委会按2011年7月13日第129期《三亚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召开村民代表及两委班子等会议,再次征求村民意见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区政府研究。目前,我中心已根据区政府批示精神,对六盘村参保人员进行统计核查,待核查结果出来后,再开展下一步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我中心将继续关注、协调解决您反映的该项建议。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联系人:刘海玲;联系电话:8856185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