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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关于给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吉大成代表:
您在区人大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7号“关于解决荔枝沟社区征地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代表建议内容
原村民宅基地被政府规划为部队用地后,后因部队不征用了导致村民现在无法进行报建,建议政府尽快出台解决方案,明确土地性质,让我社区村民能够按程序申请报建审批。
二、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
关于荔枝沟原村民宅基地因土地性质无法报建的问题。经核查,您所反映的原村民宅基地位于《三亚市迎宾路西段(荔枝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ZG3-4-4地块内,规划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该控规编制时,已统筹区域用地、人口分布、功能业态、基础设施配备等情况,并经征求各部门意见、专家评审会议、公示及规委会审议等控规编制与报注等法定程序。如要调整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建议按照我市土地规划调整审批程序规定,由村民所属村委会将书面申请及该原村民宅基地具体坐标等相关材料提交区政府研究。
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我中心将继续关注、协调解决您反映的该项建议。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联系人:刘海玲;联系电话:8856185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