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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 迁 通 知
各被征收户:
为协调解决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东侧便道用地建设问题,我中心于2019年对该项目涉及南丁村委会部分村民的房屋按《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标准实行货币补偿,补偿款已足额拨付到账。根据该项目相关工作部署,请各被征收人在2021年10月15日前自行搬迁并腾空房屋。逾期不搬迁的,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